首页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2007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污染减排核查包括日常督查和定期核查。定期核查分为半年核查和年度核查。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