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