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2009年) 第二章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200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管理责任制,明确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制订并落实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处置工作预案,有效控制医院感染暴发。 第七条 医院应当明确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及相关部门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反应快速,管理… 第八条 县级及以上地方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的工作程序,提高医院感染暴发的防控和处置水平。 第九条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对重大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调查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