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四章 远程医疗协作网 第三十七条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远程医疗协作网 第三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服务可依据相关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