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2018年) 7. 对清洗剂、仪器耗材、辅助设备进行检查,对清洗消毒灭菌供应部门进行质量验收和审核,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2018年) 三、 7. 对清洗剂、仪器耗材、辅助设备进行检查,对清洗消毒灭菌供应部门进行质量验收和审核,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 安全管理 (一)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科学设置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工作流程,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 (二) 应当设专人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与其他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之间物品交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交叉污染。 (三)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医院感染管理的原则,符合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洁污分流、不交叉、不逆流。 (四)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应当划分为工作区、辅助工作区和管理区。 (五) 各工作区域换气次数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六)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加强对特殊感染复用器械的回收、运输、储存、处理相关管理。 (七) 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对产生的污水进行严格无害化处理。 (八) 应当按照标准预防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如:圆顶工作帽、口罩、面罩、防水的隔离衣、专用鞋、防刺伤的手套、洗眼器、防噪声耳塞,防止有毒气体环氧乙烷、过氧… (九) 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事件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做好记录存档,实现可追溯。 (十) 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保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安全。定期举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安全和消防安全演练并保存记录。 (十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