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2018年) (十一)

(十一) 建立满足服务质量要求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要求,见WS310.1附录A),建立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具备与所服务的机构信息系统联网的能力。应当采用信息系统对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进行质量控制和实现质量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