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2018年) 三、 基本设施 (一)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2018年) (一) 三、 基本设施 (一) 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85%,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应急供水储备、蒸汽发生器备用设备、压缩空气备用设备等,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保证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正常运营。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