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2018年) 三、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2018年) 三、 三、 基本设施 (一) 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85%,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应急供水储备、蒸汽发生器备用设备、压缩空气备用设备等,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保证… (二) 设置1个硬器械(金属、橡胶、塑胶、高分子材料及其他硬质材料制造的手术器械、硬式内镜等)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 (三) 设置1个软器械(手术衣、手术盖单等可阻水、阻菌、透气,可穿戴、可折叠的具有双向防护功能的符合手术器械分类目录的感染控制器械,不含普通医用纺织品)清洗、消毒、干燥… (四) 设置1个软式内镜清洗、消毒(灭菌)、干燥、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五) 开展医用织物清洗消毒,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及标准。 (六) 应当设净水处理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七) 应当设配送物流专业区域,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八) 应当设办公及更衣、休息生活区,占总面积的10-15%。 (九) 应当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实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十) 开展微生物或热原等检测,应设置检验室。 (十一) 应当设置污水处理场所。 (十二) 相应的工作区域流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六)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