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2018年) 四、 监督与管理 六、 管理 附件6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2018年) 附件6 四、 监督与管理 六、 管理 附件6 眼科医院管理规范 (试 行) 为规范眼科医院管理,提高眼科诊疗水平,保障眼科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床位在20张至79张的眼科医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 六、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