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气功医疗管理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