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五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