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八条 第二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