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1995年) 第二章 评审权限的划分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1995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评审权限的划分 第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请下级、上级或辖区外的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实施对辖区内特定医疗机构的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