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对军队、武警部队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进行监督管理执行本办法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