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200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对下列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

临床普遍应用、采购量较大的药品;

卫生行政部门或招标人确定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其它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