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支持保障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支持保障 第二十九条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的纵向分析与横向比较,强化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价与考核机制。同时,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不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调减区域总额预算和单个医疗机构预算总额。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