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投诉接待与处理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投诉接待与处理 第二十五条 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患者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应当核实相关信息,如实记录患者反映的情况,及时留存书面投诉材料。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