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具备一定的医学、管理学、法学、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工作等学科知识,熟悉医疗和投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社会适应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社会人际交往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具备一定的医学、管理学、法学、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工作等学科知识,熟悉医疗和投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社会适应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社会人际交往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