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 第四部分 门诊部基本标准 四、 设备: (一)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 (一) 第四部分 门诊部基本标准 四、 设备: (一) 基本设备: 氧气瓶 人工呼吸机 气管插管 电动吸引器 洗胃机 心电图机 显微镜 尿常规分析仪 生化分析仪 血球计数仪 恒温箱 电冰箱 X光机 药柜、转台、蜜密架、调剂台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