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 第三部分 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 六、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 六、 第三部分 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 六、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 五、 目录 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