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 (一)
(一) 基本设备:
妇科检查床 产床
妇科治疗仪 电动吸引器
节育手术器械 综合手术台
乳腺透照仪 B超
心电图 双目显微镜
多普勒胎心诊断仪 新生儿抢救台
儿童体格测量用具 200MA X光机
同视机 新生儿保温箱
儿童口腔保健椅 高压灭菌设备
儿童智力测查工具 洗衣机
电冰箱 血红蛋白测定仪
分光光度计 离心机
水浴箱 电视机
录、放像机 救护车
妇科检查床 产床
妇科治疗仪 电动吸引器
节育手术器械 综合手术台
乳腺透照仪 B超
心电图 双目显微镜
多普勒胎心诊断仪 新生儿抢救台
儿童体格测量用具 200MA X光机
同视机 新生儿保温箱
儿童口腔保健椅 高压灭菌设备
儿童智力测查工具 洗衣机
电冰箱 血红蛋白测定仪
分光光度计 离心机
水浴箱 电视机
录、放像机 救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