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 (一)

(一) 基本设备:

供氧装置 呼吸机

洗胃机 电动吸引器

心电图机 气管切开包

静脉切开包 导尿包

灌肠器 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 PH计

血球计数仪 离心机

自动稀释器 电冰箱

干燥箱 X光机

B超 脑电图仪

眼底镜 五官检查器

常用处置器械 药用天平

储存柜 器械柜

电休克治疗仪 体疗设备

电视机 录音机

紫外线灯 蒸馏装置

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