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 第九部分 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 一、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 一、 第九部分 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 一、 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临床化学组、临床免疫组、临床微生物组、临床血液、体液组。 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