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七章 信息化建设 第五十四条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信息化建设 第五十四条 医疗机构耗材管理信息系统应当覆盖医用耗材遴选、采购、验收、入库、储存、盘点、申领、出库、临床使用、质量安全事件报告、不良反应监测、重点监控、超常预警、点评等各环节,实现每一件医用耗材的全生命周期可溯源。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