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七章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七章 第七章 信息化建设 第五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逐步建立医用耗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系统。 第五十三条 医疗机构耗材管理信息系统应当与医疗机构其他相关信息系统整合,做到信息互联互通。 第五十四条 医疗机构耗材管理信息系统应当覆盖医用耗材遴选、采购、验收、入库、储存、盘点、申领、出库、临床使用、质量安全事件报告、不良反应监测、重点监控、超常预警、点评等各环… 第五十五条 医用耗材管理部门应当在医用耗材验收入库时,将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信息内容至少包括医用耗材的级别、风险类别、注册证类别、医用耗材类别、用途、功能、材质、规格、型…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