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六章 监测与评价 第四十三条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监测与评价 第四十三条 医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医用耗材监测与评价工作。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