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五章 申领、发放与临床使用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申领、发放与临床使用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对医用耗材尤其是重点监控医用耗材的临床使用情况设立质控点,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