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四章 验收、储存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验收、储存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定期盘点制度。由医用耗材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定期对库存医用耗材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