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1年) 第六章 卫生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1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卫生 第三十九条 制剂室应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和卫生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