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常规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