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
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
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