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管理与控制 第十九条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管理与控制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准予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并为医务人员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档案,纳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