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管理与控制 第十八条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管理与控制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对目录内的手术进行分级管理。手术管理按照国家关于手术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