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三章 抽样 第八条 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2013年) 第八条 第三章 抽样 第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医疗器械抽样时,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执法人员实施。在抽样过程中,应当依法对被抽样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核查其生产、经营资质和产品来源。 第三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