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日常监督管理,或者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行为进行查处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进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场所、办公场所和服务器所在地等实施现场检查;
对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进行抽样检验;
询问有关人员,调查企业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行为的相关情况;
查阅、复制企业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调取网络销售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
依法查封扣押数据存储介质等;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