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 第四章 医疗器械经营与使用 第三十九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医疗器械经营与使用 第三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对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和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