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 第三章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部分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具体产品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