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 第二章 医疗器械的管理 第十五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医疗器械的管理 第十五条 生产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医疗器械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