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第二十六条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5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所生产产品特性、工艺流程以及相应洁净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厂房与设施。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控制条件,符合产品质量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