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统一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保证信息衔接。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