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委托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委托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委托方在同一时期只能将同一医疗器械产品委托一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绝对控股企业除外)进行生产。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