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0年4月10日发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2000) 第六十条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