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2000年) 第四章 生产企业管理 第十四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生产企业管理 第十四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五年,期满前六个月,企业应提出换证申请,按规定办理换证手续。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