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第九章 试验用医疗器械管理 第八十八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第八十八条 第九章 试验用医疗器械管理 第八十八条 试验用医疗器械的记录包括生产日期、产品批号、序列号等与生产有关的记录,与产品质量和稳定性有关的检验记录,运输、维护、交付各临床试验机构使用的记录,以及试验后回收与处置日期等方面的信息。 第八十七条 目录 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