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第十章 基本文件管理 第九十二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第九十二条 第十章 基本文件管理 第九十二条 临床试验基本文件可以用于评价申办者、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对本规范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临床试验基本文件进行检查。 第九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