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引用法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