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