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六章 结算清算 第二十七条 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结算清算 第二十七条 各地要推动月度按病种实际结算,并落实基金结算改革要求,推进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采取多种措施缩短结算周期,减轻医药机构资金周转压力。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