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五章 特例单议 第二十一条 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特例单议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可根据申报条件,自主申报特例单议病例,特例单议数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医保部门应畅通特例单议受理渠道,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简化上报材料,提升评审效率,可同步开展线上、线下受理及评审,改善申报体验。鼓励医疗机构优化内部管理,减轻申报特例单议工作负担。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