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五章 特例单议 第二十条 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特例单议 第二十条 申报特例单议的病例包括但不限于因住院时间长、资源消耗多、合理使用新药耗新技术、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应用病种支付标准的病例。特例单议病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统筹地区DRG出院总病例的5%或DIP出院总病例的5‰。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